你好,我在捷信借了5万元,每月偿还1564元,已经8个月了,分60个月偿还,现在自己还不起来了,前几天每天给我打电话,他们的利息是48%,还没来会有什么结果,我想请你分析,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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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因此,已归还借款部分,扣除应付利息后的余额,应当抵充借款本金。
借款案件中,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可以一并在借条上约定优先偿还本金。如果未约定本金和利息的偿还顺序的,视为优先偿还利息,后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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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怎么借出去的,有没有银行交易流水,有借条和转账凭证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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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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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