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鼻子被打骨折,公安局要做伤情鉴定,医院报告单显示有透亮线并有碎片,结论为鼻骨骨折,请问这样的报告单对鉴定有影响吗、按照鉴定标准是介于轻伤与轻微伤之间,如果报告单显示是横断骨折,能鉴定为轻伤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1-23 10:4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民事责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受伤后,及时就医、报警。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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