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合同是每个月9号还款,现在贷款公司要我每个月提前还款,他有没有违约

2019-01-21 19:3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p2p借贷提前还款的问题:要求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不满一年提前还贷的违约金是提前还款总金额的一个月利息(利率为提前还款日的日利率×30),一年期满后,提前还款暂不收取违约金,提前还款额下限是正常每月还款额的6倍。
  •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对许某出据给你的借条,你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 购房人购房后与银行有债务关系,但未能履行,称之为住房贷款违约。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 金融借款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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