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履行合同结束,在质保期在其中,能否签署合同补充协议?

2021-06-30 15:2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  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
  • 补充协议是针对原合同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的。三方可以签订一份合同、内容由三方协商一致即可
  • 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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