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题意分析,现今,经80年代初起的改革后,一般情况下国企劳动招聘制度已不存在过去改革前的无固定期限用工制,除新录用员工均为劳动合同制性质的用工外,而对过去年代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老员工基本也都一样作为劳动合同制的用工,一视同仁。
当你老员工在生产工作中技术能力达不到要求或总是完不了生产任务指标,或是违反劳动法相关制度被企业辞退,感到不服并有理由,那你可去企业所在地区
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可以口头诉说,也可用书面报告,由劳动
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相关处理意见,当然一般员工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该机构首先会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为主,毕竟员工是弱者。另外,员工认为处理不当,后也可上诉地区法院,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