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拿钱给儿子买房付首付,名字是写的夫妻两人的,现在女方要求离婚,想分得这笔钱,法律会支持吗
-
有证据可要回首付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无论是谁出资,写的谁的名字,都要认定为是
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分手费如果是一方自愿给予,法律在所不问,法院也是不干涉的。但是,如果分手协议不属于完全“无偿”的
赠与合同,而是带有一些补偿性质的双方约定,那么在法律上也很难得到认可,以此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付所谓“分手费” 是很难获得支持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