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先动手打我左脸,我下意识抓住她头发,领导来了都松手,之后头晕手抽搐喘不上气神志模糊我被120拉走,住院9天病历脑震荡恶心吐迷糊,第二天腹部流血3天,吃止血药止

住,,医药费4000,今天去派出所调解,警察说我抓她所以同罪,不存在正当防卫,她说也住院1400,她脸上有挠伤,后住院她也说迷糊,就赔我1000爱咋咋地,我打算往下走程序,让我们举证,我有证人看到她先动手打我!要打官司胜算大么!太没天理了,欺负人还打人,求好心人细心讲解过程,不会让您白操心!谢谢!

暴力伤害
2019-01-19 00:5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到法院 直接起诉要求打人者进行民事赔偿。
      
    2、至于打人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伤情鉴定结果。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可以调解。邻里之间的,调解有利于和谐。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因此只需要进行调解后并支付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即可。
  •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打官司的举证问题,患者的“举证责任正置”原则:
      举证责任正置情形,一般在任何民事诉讼案件中都会存在,患者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同样负有举证责任,即存在两个方面的举证责任问题,一是患者应就其与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行为进行举证。通常说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倒置也绝不意味着患者可以免除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纠纷中,患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是否与某一医疗机构之间存在诊疗行为或医疗关系,否则患者很难胜诉。
    二是患者应就医疗行为损害后果进行举证。患者在证明与医院存在医疗客观事实的同时,还要就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进行举证,只有尽到上述举证责任后,才考虑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