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完孩子,产假也休完了,我现在又请了一个月的病假,我想请问继续休病假会不会跟我的生育津贴报销有冲突,报销用的材料11月份我就寄到单位,现在生育津贴还没有发放,继续休病假,会不会扣了我的生育津贴。

2021-06-14 15:0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关待遇
  • 你好,要看具体的情况才知道

  • 1、原则上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 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应该由生育津贴给予报销,公司不用额外支付工资,已经支付工资,可以协商扣除。也可以根据你跟公司签订合同的内容来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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