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谢谢您给我的答案,其实我只是心疼我父亲,我姑姑她们从来没有尽过赡养老人的义务,只是拆迁了她们要来争房产。就连我奶奶去世的丧葬费都是我这个做孙女的出的,当然我只是心疼我父亲,前几年妈妈因为胰腺癌去世,家里欠了好多钱,我父亲一人承担家里所有的负担。在翻盖奶奶家房子的时候,爸爸曾经问过姑姑她们大家一起投资,到时候一起收益,可是她们都不愿出钱,最终我们家在经过我奶奶的同意下翻新了老房,现如今姑姑她们争房,我怕爸爸承受不起所以特来咨询!农村房屋批示是我奶奶的名字,我想知道她们分房是按老房面积分还是新房的面积分。我父亲又占什么优势。

2019-01-17 12:29: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外孙女赡养老人可以分得遗产。外孙女对老人抚养较多或者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n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nn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n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n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n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n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 1.老人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为登记,房屋已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可以撤销赠与。
    4.但是,还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即使不动产已经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老人不得撤销房屋的赠与,该房屋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6.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该房屋再由女儿的配偶、女儿的子女、女儿的父母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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