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我们5万元钱,把我们的房贷提前还上了,我的房子也卖给这个朋友了,但是至今没有给我们房款,也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目前房子还过户到他的名下了,他用这个房子抵押贷款了,我们现在想要回房子该怎么做?

2019-01-16 09:4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需要得到银行的授权和同意,才可以办理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 房屋抵押贷款对房屋的性质要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房屋抵押的房龄最好不要超过15年,另外就是你的房屋是不是还处于抵押,处于抵押还款期的房屋也是不可以再次进行抵押贷款的!房屋抵押贷款的审批时间一般最快也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慢的话半年也是有可能的。
    住房抵押货款就是用房产用作抵押的物口而向银行进行贷款,一般只要有偿还能力都是可以贷款的。
    1、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是你的房子
    2、需要你有固定的工作来偿还你的贷款
    3、多找类似于招商银行发展银行这种商业银行可能会对你的收入要求门槛底一些
    4、贷款额度是银行评估额的50%,评估是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来做的,评估值是按照你房子的年代,附属设施,小区项目的知名度等相关因素产生的,一般的评估价都会低于房子的市场价,因为银行要控制风险。
  • 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办理了抵押贷款的房子虽然你还留有房产证,但是他项权证是在银行,在未还清贷款之前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  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  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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