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要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2021-05-26 08: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自己的意愿,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有效

  •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本人签名。代书人与立遗嘱人不能有利害关系。
    3、口述遗嘱,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见证人与立遗嘱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
    4、公证遗嘱。
    以上各类均有法律效力,但都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另外,除公证遗嘱以外,其他遗嘱存在多份的,以后最后立的为准。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如果存在公证遗嘱的,其他形式遗嘱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和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
    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
    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
    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是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以录音方式所作的遗嘱和书面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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