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和如今签署的一家服饰公司解除合同,由于有人说的和做的,跟我看到的都不一样,彻底我被骗两万元,又签了合同书,现在我不清楚该怎么办,合同书上有一天,协议书签署生效日,若承包方持续两月沒有补进招标方商品,且无一切书面形式表明,则视承包方全自动舍弃。那么说我是不是两月不进货,就可以全自动节省的

2021-05-19 15:15:3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工关系,就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书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那里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