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所属企业为物业服务公司,所签订合同如今不期满,今日企业忽然要我们一起签一份离职表,随后再签一份沒有公司名字和图章的协议书,人们不清楚接下去说白了的招标方是哪家企业,服务项目于谁,这一合同书能够签吗,原先的企业那样的个人行为合理合法吗,人们假如不签会有哪些的結果。

2020-01-09 20:4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这个解释是目前比较全面、标准的说法,具体内容可以参考《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规范的内容全部围绕物业服务展开,对条例了解清楚后,相信你对物业服务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项目及内容一般包括:
    1.对住宅区内房屋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小区内绿化的养护和环境卫生;
    3.对住宅区内的车辆进出,停放进行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4.负责住宅区内的防火防盗,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5.对违反
  • 在没有合同 、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能否追回欠款要根据你的其它证据来分析:
    1、你可以自行向对方催讨,看对方是否肯支付欠款。
    2、如果你有双方往来的其它间接证据,如经对方签收的送货单据、对方承认欠款的录音证据、证人证明、对方以前付款的凭证等,各证据能相互印证,并能证明对方实际欠你款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对方支付欠款。
    3、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那通过法院诉讼也不能胜诉,只能由你自己去追讨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