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业住宅,自己租前台,签约半年,她没有那么多资金,合同明确支付两个月,12月22日齐全,违约每晚交付一年的10%。现在她不付款,不能协商,自己去别的地方租了办公楼。

2021-05-14 20:24:0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注意《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
    214、215条),这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
      
    2、对于出租方对租赁标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鉴于审查合同时缺乏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对于其享有对租赁标的的完整权利作出承诺,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若出租方违反该承诺保证的,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往往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查时应当特别注意。
      
    3、租赁标的的维护问题,《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原则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是否由关于标的物维修的特别约定,如没有,在维修义务属于出租方。
      
    4、租赁合同中如有转租条款的,应审查是否明确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此外,应根据情况提示转租的法律后果,及承租人度于租赁标的的毁损灭失仍应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违约,应当依据合同内容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或者不够具体,可以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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