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暴被致轻伤二级,已经立案两个月,男方找派出所了!只是立案,不往上报也不刑事拘留!现在说男方想自首!如果自首会因为夫妻关系或是认罪态度好而免责吗?怎么样认为态度好?女方不得到谅解可以认为态度好吗?还是全凭男方自己自说?

2019-01-09 11:5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关于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的规定。
    如果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而被刑事拘留的,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四日之内;如果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则刑事拘留最长可以37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典型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只要构成轻伤就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首先,有自首情节(有效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处理。 其次,积极立功,争取再次从轻。 再次,积极赔偿,以获取对方或家属的原谅。
    由于,该案属于刑事案件,需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进行处理,需要经过刑事拘留、刑事逮捕、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公开审判等各个环节,家属很难在各个环节依法处理得当,从而延误各阶段的法定权利行使,最终造成不利的后果。
  •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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