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百货商店买东西送的奖券,说中了奖,玉石所有一折,消費了980元,消費发票被拿走,但我这里有消费记录,大型商场应当也是有监管,过后回忆觉得仿佛被骗,我想问一下,假如店家不退换货,我该采用哪些方法?

其它
2021-05-12 01:18: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你好,商品需要退换货需要携带问题商品以及购物小票到商店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寻找消费者保护协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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