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了没有固定期限的工作,工作了14年,现在公司以集团母公司的名义,要求调到集团,工资、报酬、职场没有变化,但职场跨越同城,集团有班车。员工有权不去吗?如果协商不一致,公司是否有权解雇。

2021-05-11 14:5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调动工作岗位并降薪降职是企业根据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的,不受国家法律约束,但是如果当初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薪酬,则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
    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因为用人单位需要自用工之日第一天起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最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超过1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只要你没有违反公司的相关制度,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必败。并且需要赔偿你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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