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的首期和房子装修的费用都是女方一人出资,房证登记的是男方名字,现在还没写结婚证,改怎么写一份证明才能保证女方的利益?有证明范本吗?

2019-01-08 21:35: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结婚证是有效的,但是由于身份证号码和名字都错了,所以和别人结婚的那人不是你,而是那个身份证号的人。

    【1】结婚证名字和户口还有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想改成一样的名字。

    【2】这要看当时登记结婚证是哪里出的错。如果是民政局出的错,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打一场行政诉讼的官司,判决结婚证作废,民政局重新办结婚证。

    【3】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的错,可以去法院让结婚证上的离婚后,再用正确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重新登记结婚。

    【4】如果没有结婚证上的女人,恐怕结婚证就是那样的,不能改变。

    【5】写错的结婚证上的名字,只有用到结婚证时,才有用,和医保,养老保险都没有关系。
  • 产权人除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房屋主管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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