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今本人公司注册还必须验资报告???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5-08 14:0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 你好,虽然现在的公司法取消了大部门公司设立时需要的验资程序,但是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公司仍然需要进行验资的。最后,公司也可以自行进行验资,以达到效应确认效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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