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股东不还我的钱,也不公开我的会计诉讼吗?你能胜诉吗?

2021-05-07 21:3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讼是股东直接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提起的,要求其赔偿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对股东造成的损害的诉讼。
    《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 建议起诉强制追回本金和利息
  • 遇到什么问题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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