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入秦皇岛饮食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现已超过半年左右。但是,没有开业,也没有接受训练和其他服务,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加盟费吗?

2021-05-07 07: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连锁加盟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每一项权利要对应一项义务,双方是平等的。
    2.合同是否能执行到位,是否存在不可能执行到位的条款。
    3.注意合同的几本版本是否一致。
  • 一般不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
    1、加盟费属于加盟商向特许商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只要加盟商已经实际依合同使用特许商提供的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资产并提供相关文件,那么加盟费的价值就已经实现,故解除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加盟费。
    2、但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合同的,通过诉讼还是有可能要回加盟费的
  • 答案是可以分情况退还加盟费,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无效,合同约定不能退的意思就是解除合同后不退还加盟费,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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