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一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起诉时法院是以两起案件还是一起案件处理?

2021-05-07 03:5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您好,如果签了两份合同,按照两个合同立案,但是后期可以合并审理
  • 您好,如果签了两份合同,按照两个合同立案,但是后期可以合并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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