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通过了XX县的录用,分配到农村,提交文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合格后签订2年,我工作1个月后不想干,提交辞呈,上司生气,在我的辞职报告书上写着自己的辞职处理,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5 19:2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关于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与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一个概念,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于其第二次就业的时候,供新用人单位审查。   有的员工离职,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用人单位有为其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
    但是,如果员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对于超过规定的旷工时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离职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离职程序的管理,即规定离职程序。
    按照离职程序辞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没有按照离职程序辞职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违纪处理。对于离职员工用人单位最忌讳的就是不予处理,即员工不找我,我也不找员工,这样的管理方式是有法律风险的。
  •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写辞职报告,可以用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可简单地只写几句话,也可以用表格写,有的单位会有专门的辞职报告的格式,那就直接填写就是。写辞职报告前最好找上级的领导私下里提一下,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一个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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