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个问题,二手房交易不知道评估价格是多少,为了防止评估价格低于成交价格太多,到时候筹不到足够的首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评估价格高于成交价格,买方可以取消购房,然后取回定金和中介费用吗?具体应该怎么写?

2021-05-04 20:5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以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说的定金罚则。订金一般没有惩罚功能,双方履行合同时,充作价款。
  • 你好,二手房交易包括了契税,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中介费,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合同公证费,评估费,公共维修基金等等,具体的收费标准根据房屋年限,大小,用途,以及当地标准,不尽相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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