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的交通事故由我负责,对方的修理费,保险公司赔偿了,他们没有通知我。在那里修理汽车,修理了那些地方,我不知道。今年收到法院的发票才知道保险公司通知了我。我想问问保险公司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2021-05-04 13:43: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针对车祸撞死人的情况,可以赔偿的保险有两种:即交强险和三者险,它们的赔偿金额与被保险人所负的责任有关。

    交强险可以100%赔付,但前提是在责任限额内。
    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那么死亡赔偿的责任限额是110000元;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其死亡赔偿限额就是11000元。

    至于三者险,则是在交强险赔偿之后,若有超出部分,再进行赔偿,其赔付比例一般在80%-95%之间。
    其中,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那么三者险赔偿80%;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赔偿85%;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赔偿90%;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赔偿95%。
  • 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需要你赔。保险公司是有赔偿限额。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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