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小型轿车时速40公里,从北向南正常行驶,我的车没到前方口时,突然从西向东爆炸,逆行左转灯的摩托车很快。通过,我马上减速刹车,但他撞到了我车的正前方。是谁的责任?

2021-05-03 19:3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逆行出现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追尾碰撞前车的;
    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逆向行驶的;
    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及时的有交警部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然后根据具体的责任来确定赔偿,当然,不同的情况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的责任划分,比如说都存在着违法行为,那么双方相当双方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
  • 变道被后车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的,即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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