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病人的家人,我丈夫去年生病了,然后也看到了,最近在租的店铺和城管发生了争执,他拿着刀威胁城管,被抢刀的时候,伤害了一个人,本来是去鉴定的,结果也没做。之后被送到精神病院,派出所不释放,我们可以带回老家吗?

2021-05-03 18:50:2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对象规定如下: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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