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酒店工作。老板说我浪费了他的东西,摔倒了,没有好脸色。所以我说我不会这么做。他说如果我不这么做,我就不会得到报酬。我去过几次次。最后,他说他想补偿我离开时给他造成的损失。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办?谢谢你,律师。

2021-05-02 18:0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很多种情况
    1. 如果是上班时因公外出办事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老板不仅要全额给付工资,还可以按工伤申请保险赔偿(一般都有工伤保险)。
    2. 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样属于工伤。
    3. 如果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具体的工资事宜可参考劳动合同,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注意是当地最低工资,不是劳动合同里的工资)
    4. 如果没有受伤只是去处理事故,法律上对事假没有规定最低工资,因此老板不给工资并不违法。
  •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 及时搜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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