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喝多了酒,在家附近骂,没有提名也没有性,骂了两句,回家睡觉,过了一会儿有人叫门,我父亲不知道是谁,就开门了。结果,那个人拿着他从家里拿来的铁,撞到我父亲的头上,伤口3.5cm,请律师说明,他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2021-05-01 11:5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罪不一定是刑事犯罪,要看当时是否持械或后果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建议报警后做伤情鉴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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