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的家庭不和睦,常常爸爸打我的妈妈小孩,一分钱都不给,外面婚后出轨,不愿意管里边的事儿,全都不闻不问,我想问一下能够 告赢吗,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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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
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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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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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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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