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后,买的房子,写的是我老公自己的名字,那算我们婚后共同财产吗

2019-01-07 01:38: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按照《婚姻法》,一般分割原则如下:

    【1】房屋分割:房产因其特殊性,不可能拆开分割。一般是房产归其中一方,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实时房价的50%货币。也可以卖房分钱各一半。

    【2】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各占一半,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适当照顾。
  • 婚前男方贷款买一处房子,贷款及以后的费用都是结婚后共同支付,但是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请问离婚是这处房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付的房款可依法分割。 婚后共同又买一处房,只有土地使用证上是男方名字,房产证没办,离婚是这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有一个人独资事业,离婚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增值的部分可依法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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