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昨天在厂里衬和他人打架斗殴,两人都受伤了,他去医院检查了,全是皮创伤,我是第二天去的医院门诊,比他比较严重,他警报了,我想问一下我能做什么?

暴力伤害
2021-04-30 10:38: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可以报警处理,按照警方对案情的认定确定属于民事赔偿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