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吵架,派出所出面调停,没有鉴定,结果一方受轻伤,另一方付一千五百元,第二天昏迷,颅内出血,怎么办,责任在谁?

2021-04-26 13:1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之后双方进行调解、赔偿的属于民事部分,根据民事自治原则,司法机关对此不进行干涉。但被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的,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刑事责任部分双方是无权进行调解的,只有司法机关依据职权来决定是否进行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可以报警,申请伤残鉴定
  • 你好,建议积极跟警方沟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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