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盆友喝酒了,我先走的,他后走的,他喝酒开车把人撞了,是我义务吗?承多少义务?把人喊来,请吃饭也并不是我。

2021-04-25 18:3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撞人的处罚标准如下:
      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如果私了,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性质计算有关赔偿金额。
      
    1、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以上重伤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要看具体情况确定,共同聚餐人对其他饮酒人已尽到特别注意义务,亦无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或过失行为的,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也有可能因未注意合理照顾义务的需要根据过错情况担责
  • 你好,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可以要求追究其协商责任,如果轻微伤,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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