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是贷款的,贷款也没办完,房子还没入住,不过已经给卖房者一部分订金了,现在知道房主的儿子去年在那套房子的消防通道跳楼自杀了,我现在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房主不给我退订金和补分房款,也不配合我去退贷款的首付。我只想要回房款和首付,其中是通过中介的,不知道起诉卖房者能不能胜诉?

2019-01-04 15:4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首付款可以退款,但是需要交纳一定的退房违约金,至少购房者交纳的“定金”开发商是有权没收的!2,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3,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或迟延履行时,定金发挥着制裁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当定金约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下,无论给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收受方均应将预付款原数退回;
  • 第一步: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应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买房子交了订金,但还没签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交付订金以后,实际没有签订合同的,交付订金一方有权要求退还订金。  但是,如果是“定金”的,如是交付定金一方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退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按揭贷款购买套房,贷款,首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是可以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但将执行二套房政策。2015年3月3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通过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降至4成;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成,第一套房结清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最低3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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