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正在商议离婚。房子是婚前财产,两人个人签约,房子暂时归女性所有。附加条款是男性在两年内向女性支付20万美元,未支付的话房子就归女性所有,所有的债务都由男性承担。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21-04-22 15:1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房产分割时,若有婚前房产协议有效的话,可以依照婚前房产协议来进行分割,那么婚前房产协议是否有效?
    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是必须登记结婚了才生效。
    2、公证一下比较好。因为公证时,公证员会给你们的协议进行法律上的把关,避免了无效条款。同时,公证后的协议法律赋予它强制执行的效力。

    一、公证员都是法律专业人士,会对你协议内容进行审查,预防纠纷。

    二、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如果将来找不到协议对方的人,公证书也证明了合同的真实性。而不公证的合同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难以证明合同真实性。

    三、公证处的档案保管期限最短是20年,你的合同即使丢失了,也可以在公证处的档案中查找到。
    3、其实关于借款婚后还款的问题没有必要过于关注,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没有对收入分配进行约定的话,你们俩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还款是个人还款还是双方共同还款就没有什么意。
    4、如果协议时,财产是共同的,那么首付的债务部分理当共同偿还。当然,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内财是共同所有,也可以按约定按份额所有,包括对债务的分配。
  •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 在夫妻双方有协议的情况下,房屋等共同财产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割,自协议达成后生效,但是一定情况下协议可以撤销: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起诉离婚的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夫妻协议后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进行变更,即对于夫妻的共同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使先前的协议归于无效。

  • 1、房子:你老公婚前支付的首期部分属于他个人财产,你们婚后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增值部分按照比例夫妻分配。
    2、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老公转移财产,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财产已经转移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回。
    3、公司的隐性法人代表是你老公,这个方面必须由你来举证证明,如果法院确认了,公司也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分割。
    4、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