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商量的问题是,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是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归女性所有,还是归女性所有。

离婚
2020-05-16 11: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你好,你们之前是怎么离婚的呢?协议或者判决没有规定吗?
  • 你好,这样是不可取的,债权人把你起诉之后,一定会主张要你前妻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