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银行签完合同算不算办结按揭贷款贷款?签完后到放款这段时间需不需要交违约金给房子开发商

2019-01-04 06:5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银行按揭的成数通常由五成到八成不等,期限由1年到30年不等。
    一般是:
    1、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契约》,并交纳30%房价款;
    2、到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贷款手续,提供银行要求的资信证明资料(见下文),由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质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银行批准。
    3、银行根据《法律意见书》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该按揭申请:
    (1)银行批准,由律师所安排申请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代理申请人办理预售合同现房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
    (2)银行不予批准,申请程序终结。
    申请人与发展商另行签订付款协议或按照原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履行。
    需要向银行提供的文件包括:
    ●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
    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和风险。
    应提供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台人士回乡证等及两人一寸照片若干。
    2、出示申请人各自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有兼职的,出具兼职收入证明。
    3、提供个人财务情况,包括有存款情况(人民币外币),拥有私车情况,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情况。应出示存折原件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4、贷款申请人提供保人的,对自然人保人,要求有固定的职业,固定的收入,有还款能力,同时要在申请贷款的建行开立户头,存入不低于月还款额6倍的存款。
  • 有合同的,银行放贷,签订合同是先决条件。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 如果是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叫做按揭贷款,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是开发商为你提供担保,在你房产证取得以后再抵押给贷款银行,开发商解除担保责任。如果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是你将首付托管,银行审核后将贷款放款至托管账户,然后将在你取得房产证时办理他项权证,也就是抵押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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