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嫁人之后土地资源在娘家人,户籍在家婆家,在婆婆沒有分到土地资源,可是早已在婆婆土地确权,在娘家人的土地资源还能土地确权吗?

2021-04-20 03:5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非农业户口人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
    2、在当事人是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原籍地的户主确权

  • 一、土地确权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第
    二、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可以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第
    三、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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