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怎样才能享受生育保险是要求连续交满一定期限(一般是1年)后,而且在缴费状态的才可以享受的。享受生育保险首先要符合条件: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
(1)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 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一次性补贴 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