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里虽约定了工作地点为某城市,但有"根据甲方的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可能发生变更,乙方同意如有发生变更情形,配合甲方所作的调整"这样的文字表述。如果发生了甲方要调乙方到其它城市工作的情况,乙方可以拒绝并获得补偿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7 12:26:37
-
变更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同意,一方没有同意,变更内容是无效的。如果因此辞退员工,则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
-
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的话,是可以拒绝的,只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时侯,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