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北京,并且写明甲方可任意调动乙方工作地点,岗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开除,现在公司想辞退我,协商赔偿没达到一致,就开出了调店,把我从门头沟调到通州,路程距离3个多小时,说如果我不执行就开除我,请问我该怎么申诉,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1 14:3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如果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且没有约定可以调动,或虽然没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但单位的调动显然不合理的,则单位属于违法调动,您可明确予以拒绝。
    如果单位强行调动的,您可以此为由要求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
    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支付6月份工资要求合法。
  • 公司开除员工不一定有赔偿,具体要看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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