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物提前解除,承租人能否要求出租人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2021-04-15 19: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你好,承租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 首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次,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并不代表因此而享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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