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18年9月和当地一家新开的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签署的合同称将于2018年12月8日开业。由于种种原因,商场于2019年4月28日开业,不符合开业条件。我们签订的合同属于霸王条款。这份合同可以被称为无效吗?

2021-04-14 14: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不清的信托不生效。信托是为了受益人而设立的财产管理制度,受益人在法律上是信托成立的要件之一,没有了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明确,信托的受益权就没有了归属,信托失去了存在的针对性,这样的的信托是无效的。
  • 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约的,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了不定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