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8月13日上午,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约合同,租约从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6日。押金收取了。由于某些原因,合同被取消了。合同签订前只有一两个小时。这是违反合同吗?如果是的话,违约的赔偿是什么?

2020-04-17 20:2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 解除买卖合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为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而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为约定解除。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了五种情形,只要符合任意一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

    (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

    (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房价;

    (2)退房;

    (3 )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住院费、医疗费;

    (2)退病房;

    (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 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

    债务人一旦交付押金,押金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双方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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