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有人用柜台给我转账,还是取钱让我赔钱,算不算欺诈?

2021-04-12 18:5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你好 电脑在扫价格码时有可能出现失误,还不能构成欺诈,所以不要紧张,退给顾客20元,态度好点或道个歉就可以了。
  • 你好,不属于欺诈,不当得利,返还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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