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前几天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把一位老人给撞到了,当时我把她送医院去了,检查出来是骨头有点丝了,当时她们说叫我把医药费给住院费给付了就可以了,但是今天办理出院,她说要我付一万元钱给她,说是现在干什么事情都不方便,要我付这么一笔费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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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通队认定,根据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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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以下的药费均有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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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的事故责任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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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的话,还是可以计算护理费的,护理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要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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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