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钱,我要写一张带利息的借条。

2021-04-05 16:5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一万元,月还款一千元,等于年还款一万二千元,等于利息百分之一百二,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 写借条的内容:
    1、借条是用来明确债务关系的,应包含,债务双方的法定全名,具体金额。
    2、借款日期、期限,借款利息。
    3、本息偿还金额,本人手印或亲笔签字。
  • 私人借款写借条的,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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