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破产12年了,当时没有领取经济补偿金,现在去上司,说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钱,可以向法院起诉还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5 12:1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四)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指已经工作年限,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不计)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高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
  • 只要不是因为自己自动离职,中断就业,就可以。不知你是主动解除还是被动的。
  • 你是否缴纳了失业保险,如果已缴纳,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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