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利贷公司业务员犯罪吗?谢谢律师。

2021-04-05 02:0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贷款通则》(
    1996.
    6.28 中国人民银行令
    (1996)第2号)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以上的规定已说明了高利转贷罪追诉标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 借款人是公司的,如果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在36%之内的话,则不属于高利贷,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年利率在36%以上的,则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
  • 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仅是利息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可能会触犯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会犯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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